因此,一方面,地方要依据法律授权,逐步建立税额标准确定的精细化、科学化机制,一个行业、一类项目的排放一个税额,并与排放标准的修订、产业政策的调整结合起来,实现税额动态调整的无缝对接。
2017年11月6日,省环保厅第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承德市双滦区检查发现,该企业1期焦炉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超标排放。12月23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对省大气办交办问题拒不整改,污泥压滤间仍未采取挥发性有机物(VOCs)收集和处理措施,继续违法排污。
6.唐山市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无证排污案(唐山市丰南区)。2017年9月19日,省环保厅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检查发现,该企业烧结机、转炉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上煤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缺失,大量煤粉逸散。2017年11月21日,省环保厅第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沧州任丘市检查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污泥压滤间污染防治设施缺失。大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未验收。
12月20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屡查屡犯,35号、65号焦炉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出焦过程中大量烟气、粉尘不能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8.河北华兴玻璃有限公司无证排污,粉尘污染案(廊坊市永清县)。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山西禄炜堡太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下本应该窑炉保温、其他工序停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窑炉和粉碎车间仍正在生产。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开封泰德化工有限公司的喷淋塔循环水呈强酸性,循环水电机故障,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河北德尚瓷业有限公司在红色预警下应停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两台球磨机仍在运行。部分施工工地未按要求停止施工和土石方作业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山西禄炜堡太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下本应该窑炉保温、其他工序停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窑炉和粉碎车间仍正在生产。
河北省唐山市高品轮辋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下生物质锅炉应停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物质锅炉有明显生产迹象,有1月13日生物质燃料使用记录。施工工地在橙色预警下应停止易起尘作业,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一家施工工地和龙城北街一家施工工地正在拆迁作业,大量裸露土地未苫盖。
监测人员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景源热电有限公司烟气监测结果显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75mg/m3(排放标准为120mg/m3),超标排污。监测人员对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沧州昊天节能有限公司烟气监测显示,氧含量手工监测为9.13%(自动监测误差为-17.5%),二氧化硫手工监测为59.33mg/m3(自动监测误差为+35.8%),均不符合规范的要求。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在红色预警下应停止原材料和产品机动车运输,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有原材料机动车运输。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人防1301工程项目重型机械塔吊正在作业。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G107京深线晏家屯附近的施工工地、邢台中学施工工地、邢台县牛尾河治理工程等4个施工工地正在施工,原料、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苫盖。仍有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存在超标排污现象。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开封昌升德润置业有限公司昌升国际商贸城项目渣土车未覆盖,部分工地土地裸露未苫盖。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山东友泰科技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下应限产20%,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常生产,未落实限产要求。
1月14日,28个督查组和102个巡查组共对2+26城市检查了1918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具体点位,发现其中的22家企业(单位)存在涉气环境问题。仍有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下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排污。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河南省筑美铝业有限公司酸雾的碱吸收塔未运行,循环碱液池已结冰,废气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河北德尚瓷业有限公司在红色预警下应停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两台球磨机仍在运行。
施工工地在红色预警下应停止施工,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高川乡廊泊路一家施工工地正在作业,沙土露天堆放未苫盖。典型的情况如下: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产、限产要求。存在问题企业(单位)中,15家企业(单位)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产、限产,3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或未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工业企业未落实无组织整治要求、工业企业其他涉大气环境问题和非工业污染问题的各1个。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北京市红叶鞋厂望都联营厂在橙色预警下应停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3号鞋底注塑生产工段的生产设备有余温,有1月13日8点至19点生产记录。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开封泰德化工有限公司的喷淋塔循环水呈强酸性,循环水电机故障,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部分施工工地未按要求停止施工和土石方作业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及时曝光查处典型案件,切实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思想认识和底线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监测不受干扰。《通报》要求,各地要引以为戒,夯实责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城管、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站点旁设立警示标牌,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站点周边环境。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同时根据12369环保热线举报等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发现有人为干扰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
近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对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例行检查时发现,2017年9月-10月期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喷雾作业,水雾直接喷淋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及周围局部环境,该行为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境保护部分别致函两省,责成严肃查处。三是加大排查力度,保障监测数据质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禁任何形式的环境监测干扰行为,环境保护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近期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受到喷淋干扰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监测设施不受干扰。两地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已依纪依法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辞退、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通报》指出,上述两起案例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方尚未构建起预防和惩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效机制,尚不能确保环境监测独立运行不受干扰。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坚决取缔影响、干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严禁喷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平台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城管、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站点旁设立警示标牌,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站点周边环境。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近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对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例行检查时发现,2017年9月-10月期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喷雾作业,水雾直接喷淋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及周围局部环境,该行为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境保护部分别致函两省,责成严肃查处。为了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禁任何形式的环境监测干扰行为,环境保护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近期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受到喷淋干扰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监测设施不受干扰。坚决取缔影响、干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两地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已依纪依法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辞退、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
《通报》要求,各地要引以为戒,夯实责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通报》指出,上述两起案例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方尚未构建起预防和惩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效机制,尚不能确保环境监测独立运行不受干扰。
三是加大排查力度,保障监测数据质量。严禁喷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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